*ST西水收业绩预告监管工作函 上交所提出监管要求

来源:黄一灵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不详 发布时间:2022-1-28 12:00:33
【提要】1月27日晚,*ST西水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关于*ST西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1月24日,*ST西水发布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63.9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

1月27日晚,*ST西水公告称,收到上交所《关于*ST西水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1月24日,*ST西水发布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563.97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59.5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57.97万元左右,扣非净利润为8044.19万元左右。上交所要求,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以及有关要求,在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确认营业收入,对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予以扣除,并审慎确认扣非前后净利润,并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退市风险。

  另外,因审计范围受限,*ST西水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目前,中审亚太正在对天安财险进行审计,最终审计意见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不排除可能会继续被出具非标意见审计报告。对此,上交所表示,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高度关注2020年度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展,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扣非前后净利润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审慎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上交所还强调,公司应当高度重视2021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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