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8-6-2
【提要】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适应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
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适应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订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的追诉标准作了规定。现将《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有关规定与《补充规定》不一致的,适用《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4、未按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6、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7、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8、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9、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6、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7、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五、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适应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订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的追诉标准作了规定。现将《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有关规定与《补充规定》不一致的,适用《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二00八年三月五日
一、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造成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虚增或者虚减资产达到当期披露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虚增或者虚减利润达到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4、未按规定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担保、关联交易或者其他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数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的累计数额占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5、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6、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企业骗取发行核准并且上市交易的;
7、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中将亏损披露为盈利,或者将盈利披露为亏损的;
8、多次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多次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的;
9、其他严重损害股东、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6、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7、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单位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单位,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股份数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4、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5、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股票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五、背信运用受托财产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第一款)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
3、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本类推荐
- 11-19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会议强调:未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是常态
- 02-10贵州茅台:终止捐赠5.46亿元专项建设习水县习新大道建设工程资金
- 12-10最高法发布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司法解释 消费者关心的解答来了!
- 04-01"非洲手机王"传音控股闯关科创板 主营收入依赖手机销售
- 03-26罗伟广所持金刚玻璃1192万股将被司法拍卖
- 03-22纳尔股份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称各项指标符合预期
- 03-20防风险稳市场 监管亮剑场外配资
- 03-18深交所第一时间 问询涉“3·15”曝光事项公司
- 03-12全国人大代表、中泰证券董事长李玮为新三板提建议 引入公开发行制度 降准入门槛设精选层
- 02-25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让处罚具足够震慑力
本类固顶
- 05-16沪深北交易所、中上协联合倡议: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助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 11-19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会议强调:未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是常态
- 01-14中央纪委发文 规范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工作
- 03-25科创板审核:在阳光透明公平下有序运行
- 03-14强化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提供“三类股东”退出通道
- 03-06今年减税降费近2万亿元 给企业吃一颗定心丸
- 02-13该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逾半壁江山,投行业务却经营惨淡,2018年上半年甚至出现亏损 《投资时
- 01-22无力注资怪罪乐视 韬蕴资本欲半价甩卖易到股权
- 01-18转型金融科技受挫 云游控股2018年预亏近3亿元
- 01-10上海金融法院:加强对科创板相关法律政策研究
- 一起以“抢帽子”交易手段操纵证
- 沪深北交易所、中上协联合倡议:
- 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会议强调:
- 发改委印发“十四五”工作方案
- 《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
- 基本养老金委托投资到账金额达1
- 贵州茅台:终止捐赠5.46亿元
- 中央纪委发文 规范特别重大生产
- 最高法发布食品安全民事纠纷司法
- 人民银行7月1日起下调再贷款
- 全国政协委员葛华勇建议放开养老
- "非洲手机王"传音控股闯关科创
- 罗伟广所持金刚玻璃1192万股
- 科创板审核:在阳光透明公平下有
- 纳尔股份回复深交所问询函 称各
- 防风险稳市场 监管亮剑场外配资
- 深交所第一时间 问询涉“3·1
- 强化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提供“三
- 全国人大代表、中泰证券董事长李
- 今年减税降费近2万亿元 给企业
- 加大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 让处
- 该公司经纪业务收入在营业收入中
- 董事长及第一大股东同收监管函
- 无力注资怪罪乐视 韬蕴资本欲半
- 转型金融科技受挫 云游控股20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内容已注明来源,仅供阅读,所有图文稿件版权均属来源处所有,转载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转载不代表同意其观点或其内容真实性。如稿件转载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发邮件给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删撤处理。 (备案号:京ICP备1801232号-1)